近日,有网友在小红书上发布图片称,在南京玄武区花园路6号玄武区人民法院旁边,开着一家门店(图片上无门牌号),店招写着“玄武区民院法律服务”“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但工商注册登记显示,这是一家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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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店招引发质疑。图片来源/网络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法律咨询公司真野,能看出这是小吃店吗?”“这个是超范围经营了吧”“路子真的野,明显不合规”“挂羊头卖狗肉”。还有人称,“之前在这家法律咨询公司打印过东西,还挺贵”“前两天办事路过,还以为是法院的便民复印店”。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从相关截图看到,这家位于街边的店铺,店招横幅写着“玄武区民院法律服务”,两侧还写着“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民院法律服务中心”,玻璃门上贴着“代写诉状”。3月15日,该店铺一工作人员说:“店铺是从花园路1号搬到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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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玄武区律大法律咨询服务所”已更名为吉星小吃店。图片来源/网站截图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玄武区律大法律咨询服务所”已变更为“玄武区吉星小吃店(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玄武区花园路1号”。店招“玄武区民院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系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玄武区花园路8号H-103”。这两个地址,均不是在法院旁这家店铺处。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玄武湖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市场主体的店招与注册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以及实际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的情况,都是不可以的,将派执勤工作人员去现场进行核查。”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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