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丈夫与公职人员同居生女,官方回应:需先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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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23日(农历2023年2月4日),山西一女子举报公职人员与丈夫同居生女,官方回应:需先走法律程序。

  山西一女子举报丈夫与公职人员同居生女,官方:需先走法律程序。

  

北京时间2023年2月23日,近日,山西太原一女子王某指控山西气象局公职人员田某与其丈夫同居并生育一女。

  王某称她和丈夫于2005年结婚,2019年,婚姻进入困境,她丈夫一直不回家,而是与田某同居。王某已向山西气象局举报。

  2月23日,田某回应称举报不属实。

  山西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一名值班人员回应称他们已调查,由于田某不是党员,因其举报内容涉诉涉法,建议举报者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后,可依据判决结果处理。

  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王女士曾经跟自己的丈夫发信息质问,难道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两个老婆过一辈子?男方表示我情愿,并让王女士不要再闹了。从简短的几句聊天内容来看,丈夫与田某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不正当关系,而且丈夫似乎非常享受这种关系。既不选择离婚,也不选择跟对方断开,而是直接跟对方同居生女,不得不说,既然不爱自己的妻子而且也不会回家了,离婚不是更好?对两个人来说都是解脱!

  王女士表示,丈夫和田某假借做生意的名义与对方同居。田某作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只想让田某得到应有的惩罚。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明知道别人有自己的家庭,还在肆意破坏,而且还跟对方生女,另外自己也有家庭,却和他人同居,属于知法犯法。

  事后,田某回应了对自己的举报,她表示不属实。随后,山西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一名值班人员表示,他们已调查,由于举报内容涉诉涉法,建议举报者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后,可依据判决结果处理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维护婚姻的纯洁,不得有婚外情的行为。而且,在未离婚或者离婚后六个月内,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就构成了重婚罪。根据王某的举报,她和丈夫于2005年结婚,而在2019年,婚姻关系出现问题,她的丈夫和田某同居并生育一女。这种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涉嫌构成重婚罪。

  其次,从单位管理的角度来看,田某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三)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有过错行为的;(十一)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个人利益的;(十四)有夫妻或者直系亲属关系,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显然,田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多项规定,严重违反了公务员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规定。

  来源:百姓关注

  (转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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