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遭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法院判决:婚姻不在亲情在,不支持诉求

热点资讯1年前 (2023)发布 ivye
28 0 0

  2023年3月29日(农历2023年闰2月8日),女子离婚遭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法院审理:爱幼护幼,不予支持。

  女子离婚后婆婆向其索要10万带孙费,于法无据,法院:不支持。

  

北京时间2023年3月29日,据 九派新闻报道:3月27日(发布时间),事发山东泰安。2013年姚某与丈夫苏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苏某某,2021年两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苏某常年在外工作。姚某既要忙于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期间作为婆婆和孩子奶奶的李某曾代为照看孩子。

  2021年姚某与丈夫离婚,离婚后婆婆向其索要10万带孙费。

  2021年,李某将姚某诉至法院,以姚某承认由其照顾孩子,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及自己已经60周岁,常年抚养孙女应得到经济补偿为由,要求姚某支付10万元带孙经济补偿。宁阳县法院审理认为:现在双方婚姻关系虽已不在,但孩子与父母、祖辈的亲情仍在,不应将长辈的纠葛加注在孩子身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照顾苏某某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遂写下“长长的判词”:爱幼护幼,不予支持!

  来源:九派新闻

  (转自:九派新闻)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您必须登录才能参与评论!
立即登录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