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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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30日(农历2023年4月12日),吴谢宇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时间2023年5月30日,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宣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宣判后,吴谢宇提出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吴谢宇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2016年3月3日,福州警方发布一则悬赏通告称,当年2月14日,警方发现一名女子谢天琴死在福州一所中学教职工宿舍内,其22岁的儿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悬赏万元缉捕。

  公开资料显示,吴谢宇,1994年生人,2009年以全校第一的高分考入福州一中,2012年从福州一中毕业,保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其母谢天琴是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的历史老师。据吴谢宇后来供述,2015年7月10日下午5时,趁母亲回家换鞋之际,吴谢宇用事先准备的哑铃杠朝谢天琴面部连续猛击,致谢天琴死亡。随后,吴谢宇通过谎称谢天琴陪同其前往美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7人144万元予以挥霍。期间为逃避抓捕,吴谢宇先后向他人购买10余张身份证件。

  2019年4月21日,在潜逃1380天后,吴谢宇在重庆江北机场送机时,通过“天眼”系统被机场民警抓获。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批捕吴谢宇。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案。2021年8月26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州中院一审宣判,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法院认为,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其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罪行极其严重;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吴谢宇之后提出上诉。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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