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试点灵活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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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3日(农历2023年6月17日),公安部: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公安部: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北京时间2023年8月3日,公安部召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有关情况。

  《措施》共计26条,围绕加强制度供给、优化管理服务和严格安全监管三方面做出相应部署。公安部研究室副主任何文林指出,公安机关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同时,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公安更好结合。

  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

  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被问及公安机关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回应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公安部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一是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二是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各地在人才市场、众创空间以及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设立集体户,更好地便利群众落户。

  此次,《措施》进一步明确,要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同时,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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