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去世后被催还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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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世后被深圳社保局催还。

  深圳一市民多领养老保险待遇40多万,去世后被深圳社保局催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近日公布一则案例,相关内容如下:

  《关于刘庆吉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被催告个人:刘秀萍(440202196006******)刘建萍(440301196203******)

  经查,刘庆吉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451180.74元,邮寄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至刘秀萍、刘建萍法定地址未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人社养待追决字〔2023〕I1号《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参保人刘庆吉(身份证号:440203193312******),由于其1988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间参加的养老保险为无效参保,不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刘庆吉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待遇已被撤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0号)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刘庆吉存在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需退回2006年1月至2019年3月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418473元及该时间段由企业养老基金代缴的医疗保险费45618.45元,合计464091.45元。与刘庆吉1988年9月至1998年9月已缴交的养老保险费本金12910.71元抵扣后,仍需退回451180.74元(肆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元柒角肆分)。

  请上述遗属在此决定书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刘庆吉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451180.74元退还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1

  附言:退还刘庆吉多发养老保险待遇

  你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二楼211室。

  逾期不按本追回决定退回多领待遇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凌经纬,王凤;联系电话:0755-8346146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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