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县长被双开:计划外生育子女、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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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马女县长被“双开”:计划外生育、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计划外生育子女等!泰和县原县长杨艳晖,被“双开”。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西省监察厅)官方微信公众号12月29日晚上20:01发布案例,内容如下:

  泰和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杨艳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市监委对泰和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杨艳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艳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重要事项和房产;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用权任性,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跑风漏气,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目无法纪,计划外生育子女;甘于被“围猎”,在工程项目承揽、政府招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艳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吉安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艳晖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吉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吉安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杨艳晖,女,汉族,1978年5月生,福建屏南人,大学学历,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吉安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安福县、峡江县、永丰县、泰和县工作。曾任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廉洁江西公众号)

  2023年5月,吉安市泰和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杨艳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安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杨艳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杨艳晖履历:

  1995.09-1999.07南昌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99.12-2002.12江西省吉安市妇联干部

  (其间:2001.04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2002.12-2005.09江西省吉安市妇联办公室副主任;

  2005.09-2009.08江西省吉安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其间:2009.06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

  2009.08-2011.07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其间:2009.08--2011.04兼任安福县甘洛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01获南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1.07-2014.03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农工部长

  (其间:2012年8月—2012年12月江西省委党校第41期中青班学习);

  2014.03-2016.08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6.08-2017.11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1-2020.04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县委副书记;

  2020.04-2020.05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20.05-2020.06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20.06-2023.03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3年3月,被免职。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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