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张晓霈被控受贿69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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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受贿6934万余元!。

  被控受贿6934万余元,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受贿案一审开庭。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晓霈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晓霈利用担任吉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07-08上午10:1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晓霈决定逮捕

  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晓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06-28上午10:00讯: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晓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律规矩意识,大肆打探案情、干预执纪执法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晓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晓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11-25上午11:00讯: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张晓霈简历资料:

  张晓霈,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洛阳,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6月开除党籍),吉林工业大学铸造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省政协副主席。

  2024年1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年度反腐大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中讲述了张晓霈的违纪事件。

  张晓霈履历:

  1978.03—1982.01吉林工业大学铸造专业学生

  1982.01—1986.01吉林市第一机械厂车间副主任

  1986.01—1989.07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简称吉化)机械厂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

  1989.07—1992.01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机械厂副厂长

  1992.01—1993.01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容器冲压厂厂长

  1993.01—1994.02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机械厂厂长

  1994.02—1995.02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机装公司副经理(正处级)

  1995.02—1997.08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机械厂厂长

  1997.08—1998.02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生产部副部长(正处级)

  1998.02—1999.01吉林市经贸委副主任(正县级)

  1999.01—2000.12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机械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2000.12—2001.08吉化集团公司副经理、党委常委

  2001.08—2004.12吉化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2004.12—2005.01吉林市委常委(正厅级)

  2005.01—2006.09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级)

  2006.09—2007.01吉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11.04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4—2013.01吉林市委书记

  2013.01—2014.12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吉林市委书记

  2014.12—2018.01吉林省政协副主席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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