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小学食堂禁售碳酸类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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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售高糖高脂食品。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禁售碳酸类饮料,每天至少提供12种食物。

  

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1月8日联合发文,内容如下:

  温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提升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学校应加强营养管理,并禁售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以及酒精、碳酸类饮料。

  倡导膳食平衡、营养均衡,学校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监测,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为其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家庭膳食。制定出台《温州市学生营养餐指南》,明确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禁售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以及酒精、碳酸类饮料。建立学校安全饮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到2026年,除乡村小规模学校、山区偏远学校或教学点外,学校食堂专兼职公共营养师或营养健康专管员配备率达100%。(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温州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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