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六个月。
贵州台江一女子为烫火锅楼顶种900余株罂粟被无人机拍下,获刑6个月缓刑1年。
2、法院审理
台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种植罂粟900余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并综合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官在此提醒: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要提高辨识能力,发现身边有种植罂粟的,应当立即到有关部门举报。同时,要从自身做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刑事审判庭
(台江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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