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正部级刘慧被提起公诉。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原正部级刘慧被提起公诉!曾任自治区政府主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8-18上午11:15讯: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8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慧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7-18上午11:00讯: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刘慧个人资料简历:
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刘慧履历:
1977-197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工人
1979-1981年银川师范学校大专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198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郊区掌政中学教师
1983-198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供销社党办宣传干事
1985-198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供销社团委副书记
1987-1992年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
1992-1992年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书记
1992-1995年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其间:1993-1994年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1998年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其间:1993-1996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200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南地委副书记,吴忠市工委、吴忠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1999.05-1999.11挂职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
2001-200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3-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07-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13-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
201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
2016-2022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
2022-2023年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刘慧曾担任职务:
中共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第十届、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
(综合自百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