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禁止车辆行驶时用零重力座椅

  工信部:电吸门须具备防夹功能,禁止在行驶状态下使用“零重力”座椅、升顶座舱等功能。

  工信部:汽车电吸门具备防夹功能,禁止行驶状态下使用“零重力”座椅。

  近日,工信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要求:

  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安全评估。

  针对异形方向盘、虚拟操纵件等20余项汽车产品创新设计,《通知》提出前置安全风险评估等4项总体要求和21项具体要求,目的是督促指导企业对车辆功能安全性、驾驶安全性、操控便利性、维修经济性等进行充分评估验证。其中,要求电吸门必须具备防夹功能,禁止在车辆行驶状态下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座椅放倒成床、升顶座舱等功能,更好保障消费者用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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