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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红河。河口县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件:马某和妻子罗某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2年9月,罗某怀孕,在马某的陪同下于2022年11月7日在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17日后,马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妻子罗某则向法院提交了其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故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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