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北京正式启动“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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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31日(农历2023年闰2月10日),两部门发文!我国将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

  北京正式启动“带押过户”。

  

北京时间2023年3月31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我国将依民法典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

  房产“带押过户”是指根据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我国将依民法典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

  记者30日从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的需求,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全面部署。

  两部门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以点带面,以“三个拓展”全面推进“带押过户”: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据介绍,目前全国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各地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形成抵押权组合、新旧抵押权分段、抵押权变更等“带押过户”模式。“带押过户”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获得了企业和群众一致认可。

  两部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系统建设,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同时梳理各环节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切实防范风险。

  房产“带押过户”将在全国全面推进。

  继3月30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后,北京于3月31日也发通知要求推进个人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3月以来还有多地提出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3月27日,江苏盐城住建局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3月20日,安徽马鞍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出支持二手房交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3月17日,安徽亳州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带押过户”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获得了企业和群众一致认可。

  北京正式启动二手房“带押过户”

  3月31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从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买卖双方可以在原按揭贷款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以切实提升居民住房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规定,住房交易双方可以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此前,对于存在贷款抵押的住房交易,首先需要卖方借款或者买方垫资,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交易过户。然后由买方再重新申请贷款,办理设立抵押、批贷、放款等流程。这使得二手房交易周期较长,而且也给买卖双方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甚至借助高息、高风险的“过桥贷”。

  而“带押过户”业务中,对于存在房贷抵押的房产需要交易的,卖方无需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带押申请的贷款则优先用于偿还卖家的剩余房贷。这简化了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减轻了买卖双方筹措资金的压力。

  根据《通知》,北京在全市推行的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业务的使用,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本市个人二手房交易;二是买方必须是全款或者办理的是个人住房商贷购房;三是卖方未结清的贷款必须是商贷,或是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的组合贷;四是所交易的住房在辖内商业银行仅存一次有效抵押。

  据了解,北京市“带押过户”模式有三方面突出特点和优势:

  一是兼容跨行贷款。购房人可以选择售房人房贷所在银行办理贷款,也可以选择其他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办理贷款,还可以不用贷款、直接全款购买贷款未结清的住房,便利居民更加灵活地选择购房方式。

  二是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通知》明确规定,北京市住房交易“带押过户”办理过程中,无须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或其他服务。《通知》特别强调,银行不得因办理“带押过户”向客户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

  三是多部门协同提升交易便利度。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实现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个入口、两笔业务、合并受理、同时登簿”,买卖双方所需共性材料不必重复提交,实现一站式办理。同时,有关部门通过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向银行提供数据交互服务,便利不同银行进行线上信息传输,减少沟通协调成本。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要主动向买卖双方介绍“带押过户”交易模式,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等增加客户交易成本。

  对于北京此次正式启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专家表示,目前北京的购房家庭中,7成以上是通过贷款购房,此次推出的“带押过户”业务,众多购房家庭将会受益,新举措可以减轻买卖双方的资金压力,降低房屋交易的资金风险,还将缩短房屋交易周期。

  北京银保监局统信处处长徐倩表示,此前,贷款购房家庭卖房时,需要结清银行贷款、解除房屋抵押时才能办理后续手续。为还清贷款,有些卖房人需要多方筹措资金,甚至借助高息的“过桥贷”。“带押过户”的政策,就是为了实现在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据介绍,北京的二手房交易要想实现“带押过户”,必须满足四方面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个人名下的住房,其次是交易的房产当前在北京的银行仅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况;此外,要求卖方还没有结清的贷款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如果是组合贷的话,其中的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已经结清。最后一个是要求买方是全款买房或者是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

  我国将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全面部署。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3月以来就有多地提出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3月27日,江苏盐城住建局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3月20日,安徽马鞍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出支持二手房交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3月17日,安徽毫州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浙江以“不动产登记+金融信贷”全省总对总多跨协同机制为基础,加快多部门系统贯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带押过户”;成都市探索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套餐式”登记新模式,提供多种登记类型组合,满足各类申请主体需求;江苏、浙江、重庆、济南、深圳等地引入预告登记,银行根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发放贷款,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

  各地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形成抵押权组合、新旧抵押权分段、抵押权变更等“带押过户”模式。“带押过户”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获得了企业和群众一致认可。

  来源:新华社、证券时报

  (转自:新华社、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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