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遭碾压身亡,交警认定女子为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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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8日(农历2023年闰2月28日),女子骑摩托车遇沉降路段摔倒碾压身亡,竟担主责引争议。

  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遭碾压身亡,家属不满申请复核维持原认定,引网友热议。

  

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据澎湃新闻报道称,35岁的陈女士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304省道上,因路面沉降,陈瑶连人带车摔倒。紧接着,任某驾驶的小轿车从陈瑶身上碾过,造成陈瑶当场死亡。

  事发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委托巴中先锋机动车司法鉴定所对两辆机动车的车速进行了鉴定:摩托车在侧翻前的速度介于64.4-69.8公里/时,小轿车事发前瞬间速度约为66.96公里/时。

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遭碾压身亡,交警认定女子为主责

女子骑车遇沉降路段摔倒遭碾压身亡

  通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警方认为,仅持有C1驾照的陈瑶(准驾车型不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主要责任;任某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次要责任;通江县力盛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力盛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承担次要责任。

  上述责任划分引起了陈瑶家属的不满。陈瑶丈夫李先生向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后者复核后维持了前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李先生称,304省道为双向四车道,且事发路段前后约3公里均没有限速标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两车均未超速。他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有两点:道路沉降、任某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车距、未及时刹车)。

  在李先生看来,任某要担责的原因不是车速太快,而是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行驶距离,以致于陈瑶摔倒时无法及时作出避让或刹车。

  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后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决定维持该认定。

  小编认为这起交通事故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推给女子。道路养护单位和肇事司机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维护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同时强调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倡导所有驾驶员和行人以负责任和安全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生命以及他人的生命。同时,引导更多的公众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中来,让大家共同关注公共事务,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以及保护,相信这样才能让公众更加安全地出行。任何意外的发生都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遵循正确的规定所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所有人共同呼吁、共同关注,从小处做起,从我们的生命做起,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快科技

  (转自: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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