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延长至最长40年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文: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40年。

  两部门: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意见明确: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主办银行制,预售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不超过7年。

  意见还明确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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